湛江市深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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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石仔岭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19-12-11 | 131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单位现委托铁汉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高州市石仔岭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现对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州市石仔岭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以下简称本项目)

建设单位:高州市瀚鼎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高州市石仔岭街道陈大岭村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785879㎡;

行业类别: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p,第一年发电量约为7622 . 2774 万kW• h ,第一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181.81h 。在运行25 年期间,总发电量约为174493.9322 万kW• h ,年平均发电量约为6979.7573 万kW• 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82.19h 。光伏电站的建设相对于燃煤电厂来说,将极大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起到了利用清洁可再生资源、节约不可再生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及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本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5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3万吨/年,二氧化硫19.6吨/年,氮氧化物18.09吨/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州市石仔岭街道陈大岭村,地理坐标北纬21.86°,东经110.82°,海拔约34m 。项目拟用地总面积78.5879 公顷,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坑塘水面77.7175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0.3896 公顷,公路用地0.3547 公顷,自然保留地0.1261公顷。

 

 

建设期总投资:22237.4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5.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和工程分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项目的情况,分析项目产生环境影响因子,筛选出主要污染因子和影响因素;

2)通过现状调查和监测,评价建设项目区域及周围环境现状;

3)分析评价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

4)针对项目不同时段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

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论证项目选址和建设的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您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本项目建设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那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4、您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

5、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信息反馈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高州市瀚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高州市石仔岭街道陈大岭村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599221256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铁汉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经理          联系方式:13802823077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暄悦东街81号301-312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