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坡头森林木器厂委托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湛江市坡头区坡头森林木器厂年产木门1000套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向公众公开,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湛江市坡头区坡头森林木器厂年产木门1000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湛江市坡头区坡头森林木器厂
建设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岑霞村伏波经济合作社(原伏波村木皮厂)的厂房内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110 木质家具制造;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木门1000套建设项目,生产车间占地面积6870.667m2,切割区、平刨区、打磨区、喷涂区等,办公区与展厅,占地面积280.5m2,共3层,产房空地占地面积1225m2,宿舍建筑面积368m2。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运营期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有机废气(含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经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设备处理达标后,15m高排气筒(FQ-001)排放。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
3.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在废物暂存间。
4.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在设备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厂界围墙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地下水的污染较小建设单位应在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湛江市坡头区坡头森林木器厂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岑霞村伏波经济合作社(原伏波村木皮厂)的厂房内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022663333
(2)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华府8号楼2层
11-13号商铺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9-230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