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深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0759-2305277
新闻动态
DYNAMIC  NEWS

关于旭阳·港航花园项目三期10#楼、12#楼及地下室(10#楼、12#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hwj | 发布时间: 2025-10-09 | 9 次浏览 | 分享到:

旭阳·港航花园项目三期10#楼、12#楼及地下室(10#楼、12#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旭阳·港航花园项目三期10#楼、12#楼及地下室(10#楼、12#楼)

建设地址:徐闻县海安开发区新二0七国道后朗路段东侧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旭阳·港航花园规划总用地面积74899.3m2,总建筑面积为384666.99m2,计算容积率面积为322066.99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97066.99m2,商业建筑面积为25000m2,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2600m2,其中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26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51000m2,架空层建筑面积为9000m2,建筑占地面积为22622m2,项目共建112327层商住楼,13层配套用房,一幢3层会所,一幢3层幼儿园,容积率为4.3,建筑密度36%,绿地率36%。项目规划停车位220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643个,地下停车位1557个,拟入住2200户人。项目分期建设。

本次验收范围为旭阳·港航花园项目三期的10#楼、12#楼及地下室(10#楼、12#楼)(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徐闻县鑫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闻县海安开发区新二0七国道后朗路段东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759-4122222

三、验收意见

徐闻县鑫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评建议和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通过绿化恢复被破坏的植被改善小区生态环境。场界噪声符合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固体废物按规定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环境影响不大,验收组经讨论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四、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5109日至20251148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https://aosspic10001.websiteonline.cn/proe08098/doc/旭阳·港航花园项目三期10#楼、12#楼及地下室(10#楼、12#楼)公示稿.pdf

https://aosspic10001.websiteonline.cn/proe08098/doc/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版).pdf